NIW申请所需文件清单
一份NIW申请应当包括以下这些申请表格、一封申请信、和充足的支持性证据。注意:NIW不可以申请加急处理,所以加急表格不适用于NIW。
申请表格和申请信:
I-140职业移民申请表格;
ETA-750B/9089 劳工证申请表格:
在NIW申请中,ETA-750B/9089只需提交给移民局,而不必交给劳工部;
G-28律师代理表格,
适用于申请人聘请律师代为申请NIW的情况,如果申请人自行申请不必提交G-28;
一封申请信:
申请信的作用是整合所有证据,向移民局解释为什么申请人满足NIW的各项要求,所以申请应当被批准。
支持性证据:
申请人需要提供下列由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法律法规所要求的重要证据。这些证据不一定全部适用于每一位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经历,申请人请根据个人情况,尽量齐全地提供这些证据。如果您有其他未在下面列出但是能充分证明您的成就的证据也请尽量提供,例如参与国家级部委级或国际合作项目,或出席国际会议等。
A. 如果申请人拥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包括硕士以上学位或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请提供:
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位的正式官方记录,例如:学位证和成绩单; 或
学士学位或同等学位的正式官方记录,例如:学位证和成绩单。以及来自现雇主或前雇主的信件显示申请人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其专业领域拥有至少5年行业渐进式经验。
B. 如果申请人没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但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杰出才能,请提供以下B1~B6:
B1. 如果申请人获得过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以外的其他学位或学历,请提供:
正式的官方记录,例如:学位证和成绩单。
B2. 如果申请人有至少连续10年与其杰出才能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请提供:
由现雇主或前雇主提供的证明信。
B3. 如果申请人拥有与其杰出才能有关的从业资格执照或证书,请提供:
执照或证书的复印件;
颁发执照或证书的机构简介;
执照或证书的颁发标准细则
B4. 如果申请人因其杰出才能获得了高薪或其他高报酬,请提供:
申请人获得了高收入那些年的税务表格和其他类似文件;
媒体对其他同行获得高收入的报道;
可信的专业机构编纂的领域内获得顶薪的人员名单;
来自以下或其他可靠来源的,对申请人工作所在国相同职位人士的薪酬调查和比较报告:
中国的职友集,
媒体报道等其他来源;
B5. 如果申请人加入了一些专业协会,请提供:
协会章程中讨论入会审查程序和标准的章节;
解释了协会的目标、任务、或目标会员是哪些人的文件。
B6. 如果申请人作出的重大贡献受到了他人的认可,请提供:
如果申请人曾获奖或获得荣誉,请提供:
获得的奖牌、奖杯、奖状、奖金等能证明获奖事实的证据;
颁奖的标准细则;
参赛或参选资格的具体规定;
能证明奖项重要性和认知度的证据,例如主流媒体的报道;
颁奖机构和颁奖嘉宾的介绍;
对其他前获奖人的介绍;
如果申请人曾被媒体报道过,请提供:
标题、日期、作者是谁;
媒体的发行量、阅读量、发行范围或其他能证明媒体报道被大规模流通的类似证据;
媒体报道的目标读者或观众是哪些人。
完整的媒体报道本身,并且应当包括以下信息:
讨论申请人的重大贡献的专家证词或推荐信:
信件和证词,必须尽可能详尽的描述申请人的贡献,并且必须具体解释为何贡献是重大的,请避免一般性地陈述“申请人的贡献是重要的”。
C. 其他能证明B1~ B6的类似证据。
如果申请人还有其他成就与上述B1~ B6中6个类别的描述不完全匹配但是有可比性,请提供相应的具体证据。例如:
C1. 如果申请人以个人或评审团成员身份,做过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委,请提供:
申请人评审工作的文字或影音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他(她)的确以评委或裁判身份完成了评判工作的证据;
来自主办方的邀请信和感谢信,具体描述选择申请人作为评审的理由;
主流媒体对评委工作的报道;
其他评委的介绍材料和其他能说明被邀请的评委是业内精英的证据;
主办方和比赛的介绍材料,突出说明比赛的国内或国际影响力,以及评委是否必须是业内杰出人才。
C2. 如果申请人在专业性的或主流的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请提供:
申请人所发表的全部学术文章的节选,包括下列内容:
标题页,
指出申请人是作者,及是第几作者的页面,
指出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的页面;
申请人从学术文章引用量查询网站(例如SciFinder、GoogleScholar、ISI Web of Knowledge、Scopus、PubMe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和中国知网CNKI)得到的引用量查询结果(排除申请人对自己文章的引用后),显示下列信息:
申请人是哪些文章的作者、这些文章的标题、和发表这些文章的期刊,
申请人的h指数和i-10指数(如果有);
能证明申请人的学术文章的目标读者是特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的文件,例如第三方对该学术期刊的评论;
能证明发表申请人文章的学术期刊或媒体是国家性或国际性的专业、行业性、或其他主流媒体的文件,例如:
发行量、阅读量、或其他能证明大规模流通的证据,
期刊的排名(可以在com等网站查询)及影响因数(通常可以在该期刊的网站上和Tomson Reuters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上查到);
C3. 如果申请人的作品曾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被展出过,请提供:
能证明申请人是艺术品的作者或者主创的证据;
申请人创作的艺术品的销售记录;
能证明展出作品的场所或媒介(包括虚拟的)是艺术性的展览或展示的证据,例如博物馆的介绍材料;
申请人创作的艺术品的宣传材料;
艺术展览或展示的宣传材料。
C4. 如果申请人曾在声誉卓著的组织或机构中扮演过领导或关键角色,请提供:
能证明申请人的职位和具体职责的文件;
组织或机构的人员结构图或类似文件,显示申请人在其中所处的位置;
能证明申请人的贡献对所在的组织或机构整体的活动和成果极为重要的文件;
来自对申请人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很了解的现雇主或前雇主的信件,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具体而有效地说明为什么申请人扮演的是领导或关键角色,
将申请人达成的特定任务或成就与同一领域内的同行进行比较;
能证明申请人所在组织或机构拥有卓著的声誉的证据,例如:
媒体报道,
组织或机构的排名。
C5. 如果有票房收据或记录、卡带、光碟、或视频销售记录等证据证明,申请人在表演艺术方面获得了商业成功,请提供:
电影、舞蹈、演唱会等演出的票房收据或其他票房记录;
唱片、DVD或其他音频或视频制品的销售票据或其他能证明发行量的记录。
D. 请尽量准备五到七封由同行业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移民局更注重由与您本人并无工作或者私人关系的专家所写的推荐信,因为这样的信会显得更加客观。因此我们希望您除了直接的上级同事之外,还能够找到和您没有直接关系的推荐人。这些推荐信的内容应当包括:
有理有据地具体论述申请人如何满足了以上A~C类证据中的部分或全部;
申请人为什么拥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或者申请人为什么拥有杰出能力;
申请人的事业为什么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
申请人为什么处在继续推进事业的有利位置;以及
为什么豁免申请人的劳工证申请程序对美国是有利的。
E.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及与移民身份有关的文件:
申请人的简历;
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申请人获得的专业证书和资格证明;
申请人目前和以前在其拥有杰出能力的领域工作时的雇佣合同或工作邀请;
申请人移民身份和状态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护照首页及美国签证页的复印件,
其他移民方面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部I-94,I-797A,和I-20。
注意:根据移民局规定,所有非英文材料都需要提供完整的英文翻译,并由翻译人员提供其签字的保证书,保证翻译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翻译人员有能胜任翻译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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