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在审理一份移民申请时可能会发出补件通知(RFE),要求申请人补充一些证据。近些年随着移民政策的收紧,越来越多的申请人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要求(RFE)。与申请被直接批准相比,收到RFE往往令人垂头丧气,忧心忡忡。但是这时如果可以冷静下来,根据RFE中的补件要求充分准备相应证据,并配以一封有针对性的高质量回信,还是很有可能随后顺利被批准的。

                                                                       1. 补件通知(RFE)是什么?

补件通知(RFE)是美国移民局在审理过一份移民申请后可能会做出的四种回复中的一种。这四种回复分别是:1)批准通知, 2)意图拒绝通知,或者3)拒绝通知,或4)补件通知。

批准通知(Approval Notice

批准通知会指出移民局经过审理已经批准了您的申请。如果这时NIW没有排期,而且您身处美国且尚未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可以即刻递交I-485来申请绿卡。如果您这时不在美国,可以通过使领馆程序来申请绿卡。

意图拒绝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意图拒绝通知会指出移民局经过审理认为证据已经证明您不具备移民资质,将会拒绝您的申请,除非您能提供特定额外证据。

拒绝通知(Notice of Denial

拒绝通知会指出经过移民局的审理已经拒绝了您的申请。如果您不同意移民局的决定,可以上诉、提出案件重审动议或案件重开动议。

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补件通知会指出移民局经过审理暂时不能给出结论,需要您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来补充您申请资料中的不足之处后再做出最终判定。

其实移民官有权利直接拒绝一份申请或者发出意图拒绝通知(NOID),但是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更温和的RFE,说明这份申请还是有可观的通过可能的。所以当您收到RFE后不必慌张,因为这并不意味您的申请已经被拒绝或者有很大几率被拒绝,实际上很多最后被批准的申请都在审理过程中被RFE过,是一种普遍现象。

在收到补件通知后,您有84天来回复。如果未能及时回复,移民官会根据已有证据给出最终审理结果。在RFE期间,案件会处于暂停状态,直至移民局收到您的回复或者截止日期已过。一旦移民局收到您的补件,一般会在60天内做出进一步处理。如果60天内未收到审理结果,您可要求移民局告知案件状态。

                                                                      2. 收到补件后应该做什么?

收到一份RFE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查看并记录回复截止日期。RFE的截止期限一般是12周,也就是84天,具体的截止日期会在RFE中写明。移民法规中明确规定“RFE的回复期限不可以延长” ,也就是说如果到期未回复,移民局会直接判定申请被拒绝。为了避免疏忽导致错过回复期限,有必要定期提醒自己距离截止日期还有多久,依照目前的进度是否可以按时完成。

接下来请仔细阅读收到的RFE,并搞清补件的理由以及需要补充哪些证据。RFE的功能是向申请人解释申请人已经提交的证据不满足哪些审理标准,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补充满足这些标准。所以RFE会十分详细地将这些内容逐条列出,方便申请人理解和搜罗证据。

在搞清移民局的补件要求后,申请人需要搜集相应的证据并回复移民局。回复RFE时,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供RFE中索取的全部证据,或提供RFE中的部分证据并要求移民官根据这些证据做出最终判定,申请人亦可提供RFE中不包括的但是也可以起到补充作用的证据。除了向移民局提供补充证据,申请人还需要写一封回信给移民局,结合补充证据论述为什么申请人满足了RFE中提到的各条审理标准。

                                                                         3. 典型的补充证据有哪些?

RFE可以就任意审理标准要求补充证据,所以取决于每个申请人的不同情况,每一封RFE的内容都不尽相同。以下为几种常见的RFE补件要求类型。

i. 申请人没能充分证明EB2的基本要求,即高等学历或特殊才能

所有EB2移民类别都要求申请人拥有一个高等学位或者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拥有杰出才能。

高等学位指“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如果没有高等学位但是有同等学历也可以满足这一条。同等学历指拥有“学士学位并且至少有5年渐进行业经验” 。

移民局对“科学、艺术、商业领域拥有杰出才能(exceptional ability)”的解释为“专业程度明显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中的常见水平。”为了证明这一点,申请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6条举证要求中的3条:

1) 正式的学业记录显示申请人拥有来自与您的杰出才能领域相关的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的奖励;

2) 有记录您至少10年全职工作经验的信件;

3) 拥有从业资格执照或证书;

4) 有证据表明您已经从能体现您杰出才能的服务当中获得了薪水或其他报酬;

5) 是专业协会的会员;

6) 您的同行,政府机构,专业或商业组织对您的成就和您对所在行业或领域的重大贡献予以肯定。

在回复这类RFE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相关性,也就是所有证据都要围绕申请人所在的专业领域和申请人的杰出才能。例如,一位物理学家申请NIW,希望以后继续在美国从事物理学研究,能帮他满足“高等学历”这条要求的可以是物理或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但绝不能是心理学博士学位。类似的,在一位申请人的各种收入中,也只有通过她的杰出才能赚取的收入才会被移民官考虑在内。例如,一位电影导演也投资地产赚了个盆满钵满,如果他在申请NIW时将自己定义为导演,那么无论他的地产生意收入多么丰厚,也只能通过做导演的收入来满足“有证据表明您已经从能体现您杰出才能的服务当中获得了薪水或其他报酬”这条标准。

其次,上述所有“工作经验”都必须是连续的。这个要求比较适合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有些工作并不具有这种特点,例如曾有音乐家在几年间参加过几场音乐会,录制过几张唱片,没有其他证据显示在音乐会和唱片录制时间之外他从事什么活动,被移民局认为不满足10年全职工作经验。如果是这种情况,应当尽量搜集其他间接材料,证明申请人在剩余时间所从事的工作或者训练活动,例如与演唱会主办方的信件往来,出入训练场所的记录,或者请专人提供证词证明。

文件的正式性也是移民局考察的内容。像学位证、成绩单、从业资格执照、各种机构提供的证明信这类“官方”文件需要由相应的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是信件,还应尽量使用相应机构的官方信纸。没有签字或盖章的文件不会被移民局承认为官方文件,自然也不会被认定位可靠的证据。

ii. 申请人没能充分证明她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这一条标准在所有NIW的标准里属于要求比较低的,审理的焦点是申请人的事业而不是个人。一般只要美国的相应领域对申请人的事业有需求,或者申请人能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就能满足。

在准备补件时,需要注意将申请人的事业与美国国情结合,说明申请人的事业会对美国带来一些有意义的贡献。至于意义有多大,其实并不是这条标准考量的内容。

iii. 申请人没能充分证明她的事业具有国家级重要性

这条标准中的“国家级”重要性实际上并不要求申请人的工作在地理范围上延伸到美国每一个州,而是要求申请人的工作所产生的影响要超越其工作单位和客户的范畴,达到地区性或国家性的影响。这条标准比上一条“实质价值” 更严格,进一步要求申请人事业必须具有国家级的重要意义。

如果申请人的工作有很大的潜力促进地区就业,或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是合格的国家级重要性,在补件中应当特别指出。此外,如果申请人从事科学研究工作,那么可以指出研究结果会以论文发表或者演讲等形式向科学届和整个社会公开,从而带来全国性甚至世界性的影响。实际上科研方面的工作由于这种容易传播的特性,比较轻易就能满足“国家级重要性”这条要求。

iv. 申请人没能充分证明她处在能继续推进她的事业的有利位置

由于这一条的审理采用的是由移民官综合各种因素后做出判断的方法,所以移民官的裁量权比较大,也就导致了这一条成为常见的RFE补件原因。移民官会考虑在内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教育程度、掌握的技术、知识;未来各种事业活动的模型或计划;已经实现的事业进展;潜在顾客、用户、投资人或其他相关的机构或个人的利益。

在准备补件材料时,需要注意两点——过去和未来。过去指的是申请人已经取得的学历、经验、技能、和成就,而未来则要求申请人对如何推进她的事业有一定的计划。移民局曾强调过未来事业发展计划切忌泛泛而谈的说“我将来会从事…方面的研究和工作” ,而应当提供具体的方案、模型,并解释为了实现该研究和工作将采取哪些实际行动。如果申请人能找到愿意资助自己或者共同合作的对象说明申请人已经开始进一步推进事业发展,是很有说服力的补充证据。

v. 申请人没能充分证明豁免对工作和劳工证的要求对美国有利

普通的EB2移民申请要求申请人的雇主从劳工部获得劳工证(PERM Labor Certification)的批准,也就是要求必须向劳工部证明申请人所在的领域在美国缺少能满足最低胜任标准的美国劳工。如果实际上存在能满足最低胜任标准的美国劳工,则劳工证会被拒绝,申请人也就失去了申请EB2签证的资格。劳工证的审理比较适合于普通的劳工,而往往对高级人才并不公平。这是因为劳工证只关注胜任一份工作的最低标准,而不注重申请人超出最低胜任标准的那部分才能是否会对雇主或者甚至更大范围的社会产生什么重要影响,以及是否可以做出无法取代的贡献。

NIW型的EB2申请免除了劳工证这项要求,使得申请人可以不需要依赖一份工作和雇主自己独立申请移民,但是申请人必须以充分证据证明 “豁免对工作和劳工证的要求对美国有利” 。这一点要求申请人通过分析她以往所达成的成就,证明申请人的才能比绝大多数美国同行更能促进美国的国家利益,所以申请人的才能不能简单地被最低胜任标准衡量,如果根据是否能胜任最低标准来决定申请人是否能移民,则一定会出现低水平的美籍劳工将申请人挤掉,令申请人被移民局拒之门外,是美国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

能满足这一点的证据五花八门,主要有申请人的专利和著作权、获得的研究经费、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奖项和荣誉、和在学术会议上做的演讲等等。由于这条标准比较抽象,是否满足条件基本上是靠移民官的主观判断,所以移民官的发挥空间比较大,也就比较容易就这一条要求补件。

在准备补件材料时,重点应是将申请人的成就与职位的最低标准相比,说明申请人的才能具有特殊性,她的成就无法被仅满足最低标准的美籍劳工所复制,只看最低标准而不允许申请人移民会令美国蒙受巨大的损失。

                                                                   4. 我需要补充推荐信吗?

推荐信不是移民申请所必须的证据,但是如果能有高质量的推荐信,不但在初次申请阶段大有裨益,而且在补件阶段往往也效果显著,所以我们建议尽量在补件时再准备几封新推荐信。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需要的推荐信数量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补件时的推荐信与初次申请时递交的推荐信内容大同小异,只是由于RFE中的补件要求相对范围更窄,准备推荐信时可以更有针对性,更突出重点内容。注意,补件时的推荐信不能抄袭初次申请中的推荐信,否则会被移民官怀疑推荐信是来源于申请人而不是推荐人,所以不被采纳为可靠的独立证据。更严重的可能会导致移民官怀疑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导致申请被拒绝,实在得不偿失。

 

                                                                                   其他重要问题

1. RFE可以预见并避免吗?

万变不离其宗,RFE是围绕一份移民申请的审理标准做出的,不能超出审理标准的范围,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见的。如果在初次递交申请时能将所有相关证据收集齐全是可以避免一些RFE的。不过之所以说“一定程度上” 可以预见,是因为移民申请的审理标准中有一部分是由移民官综合众多证据和因素,在法律允许的一定裁量权之内自由裁定的,所以不同的移民官有可能做出不同的判定。这一部分是难以预判的,也很难避免。

 

2. 已经交过的文件为什么移民局在RFE中再次索要?

移民局有时的确会在RFE中要求已经提交过的证据。这有时是因为负责案件的移民官疏忽没有看到那件证据,毕竟有些移民申请的材料有成百上千页,难以保证审理过程中没有任何遗漏。也有时是因为移民官手头案件太多,每个案件分摊到的阅卷时间太少, 通过RFE来拖延审理时间。上面提到过一般申请人有84天的RFE回复时间,一般回复一件RFE即使不需要这么久,也至少要花上两三周的时间,因为仅仅是一来一往的邮寄时间就需要一周。这样,一份RFE少说也能为移民官拖延一个多月的时间。

虽然这种没意义的补件实际上浪费了申请人的时间和金钱,但是为了申请顺利通过,也别无他法,只能按照RFE将移民局索取的证据再提交一遍。

 

3. 收到RFE后被批准的几率有多大?

RFE后的批准几率取决于很多因素,RFE要求的补件内容可难可易可多可少,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很难估计准确的批准几率。为了确保RFE得到最令移民官满意的回复,我们建议您拿到RFE后尽快联系您的移民律师咨询回复方案并尽早开始准备补件材料。如果您还没有律师,欢迎联络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凭借我们移民案件95%的整体成功率,和近十年的相关经验,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保证以最大的真诚和严谨的态度来帮助您顺利完成RFE补件工作,最大化申请批准几率。

 

4. 听说自从川普上台后移民局开始增发RFE了,是真的吗?

实际上的确是这样。自从川普上台,一直试图推行移民系统改革,移民政策开始全面收紧。这种收紧体现在很多地方,包括移民申请批准难度增加,全面推行面试制度,以及通过增发RFE要求更多更充分的证据。不过也不必过度慌张,移民局为了增加RFE的数量有时会滥竽充数,发出很多比较容易就能反驳或补充的补件要求,或者甚至像上面提到的一样将已经递交的证据再索取一遍,所以回复RFE的难度实际上并没有显著增大。

 

5. 在回复RFE后是否有可能再收到第二次RFE?

有可能,不过这并不代表移民申请被批准的几率有所降低。移民局发出第二个RFE只说明他们需要更多证据来支持您的申请资格。

其实在回复最初的申请或回复首次RFE时,移民局都有权利直接发出拒绝通知或者意图拒绝通知(NOID)。顾名思义,拒绝通知意味着移民申请已经被移民局拒绝,而NOID会指出移民局经过审理倾向于拒绝您的申请,除非您能提供特定额外证据。

比起RFE,通常NOID意味着您的申请材料或申请资质问题更严重,被拒绝的可能性更大,所以需要花更多精力去应答。此外,与RFE必须在84天内回复移民局相比,NOID的回复时间更短,只有30天。如果未能及时回复,您的申请会被直接拒绝。而如果没有在84天内回复RFE只会导致移民官根据已有证据作出最终判断,这可能是拒绝但也可能批准,相对更宽容。

再次收到RFE而不是拒绝通知或者意图拒绝通知(NOID)说明移民局认为如果您可以补充RFE中的证据,还是比较有可能批准您的移民申请的。所以对待第二次RFE与第一次RFE并没有什么不同。

 

                                                                                   总结

随着移民政策的收紧,越来越多的申请人会收到RFE。在收到RFE后,与其惊慌失措,不如尽早开始收集补充材料,确定切实有效的回复方案,保证最大化的批准几率。如果您收到RFE后不确定该如何回复或者有任何问题,不妨联系我们。凭借我们移民案件95%的整体成功率,和近十年的相关经验,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保证以最大的真诚和严谨的态度来帮助您在追寻美国梦的途中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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